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17-041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补充更正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
议决议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 2017 年 8
月 25 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 2017-038),现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 2017 年 3 月 28 日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第 4 号上市公司召开股东
大会通知公告格式》的要求进行更正。
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李建锋先生的《关于提请增加 2017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中
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作为临时提案提交 2017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 2017-039)和《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截止 2017 年 8 月 28 日,李建锋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589,559,7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04%。李建锋先生提出的增加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临时提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
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公告的《关于召开 2017 年度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的其他议案不变。
现对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重新发布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决定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9 月 11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9 月 12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
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 9 月 6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17 年 9 月 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张泾工业园区幸福路 8 号豪普大厦 217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
2017 年 8 月 25 日 登 载 在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本议案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详细内容见
公 司 2017 年 8 月 29 日 登 载 在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修订)》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
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
三、议案编码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2.00 √
案)》及摘要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案
1、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
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证券账户卡;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
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
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
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 年 9 月 11 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张泾工业园区幸福路 8 号无锡豪普钛业有限
公司会议室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联系人:邱北 电话:0510-85016667-8655
传真:0510-83798559
6、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
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5
2、投票简称:钛白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100
非累积投票提案
议案 1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
议案 2 2.00
(草案)》及摘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9 月 11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9 月
12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 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中核华原钛白
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栏目可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
2.00 司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
案)》及摘要
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
用“√”。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
自己的意愿表决。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止。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股数:
委托日期:2017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