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7-044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
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天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2017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财会[2017]15 号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调整,执行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
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利益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