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7-045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道飞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经与会
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
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