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航发
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
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增 2017 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外担保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企业的担保,被担保方为公司控制
的下属企业,其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该等担保基于企业生产经营和资金合
理利用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上述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新增 2017 年度与关联方之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次新增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新增持续性关联交易
是由我国航空工业体系的现实状况所决定的,可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有序
进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将能为公司业务收入及利润增长作
出相应的贡献,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该项议案的审
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
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变更科研经费核算及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和执行新会计政策对
公司财务报表影响的议案》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拟变更科研经费核算及政府补助相关会
计政策,是为了更为客观地核算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
质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利益。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短期周转使用的议案》所涉事项
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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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后,在使用期限内,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受到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暂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五、《关于增选杨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杨森先生的任职资格、提名
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不
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
未解除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选举杨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聘任颜建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颜建兴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况,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颜建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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