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96 股票简称:新安股份 编号:2017-061 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二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长杨柏樟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
见:
1)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
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关于委托理财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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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
新会计准则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的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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