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2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17 年 8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 10 号楼二楼 A211 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
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炎康先生
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
2017-034。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徐超儿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
致。其个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
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及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
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
2017-03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
附个人简历:
徐超儿,女,1984 年 04 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专业金融学,已
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曾任宁波宏志机器人科技有
限公司管理部部长,宁波展慈金属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财务部长,海
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经二十路 188 号
联系电话:0574-62193001
联系传真:0574-62199608
邮箱:ldzd@langd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