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洋科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现场检查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7-08-2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

“浙商证券”)作为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洋科技”、“公

司”)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就本次对盛洋科技 2017 年现场检查

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场检查基本情况

2017 年 8 月 16 日至 2017 年 8 月 18 日,浙商证券担任盛洋科技持续督导工

作的保荐代表人孙报春以及项目组成员赵晨、章加炜对盛洋科技 2017 年 1-6 月

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

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和经营状况等。在

现场检查过程中,公司配合本保荐机构的检查工作,提供了相应资料和证据。

二、现场检查的事项及本保荐机构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持续督导工作组查阅了盛洋科技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

议事规则,收集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记录,核对了

公司相关公告,并查阅了其他公司内控制度。

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

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内

1

部控制制度能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持续督导工作组查阅了公司公告。本保荐机构认为,盛洋科技已披露的公告

与实际情况相一致,披露的内容完整,信息披露档案资料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持续督导工作组查阅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情况、公司账务情况。

本保荐机构认为,盛洋科技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

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持续督导工作组查阅了银行对账单、大额募集资金支付凭证,并查看了募集

资金使用项目现场。

本保荐机构认为,盛洋科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监管协议已得

到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况,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置

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盛洋科技不存在其他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持续督导工作组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信息披

露文件,获取了相关合同及文件。

本保荐机构认为,盛洋科技的相关制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管

理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并得到有效执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规且

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对

外投资审议程序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2017 年 1-6 月无对外

担保事项。

(六)经营情况

持续督导工作组查阅了盛洋科技金额较大的采购销售合同,了解了近期行业

2

最新法规及变化情况。

本保荐机构认为,盛洋科技的经营模式没有发生变化,经营情况正常。盛洋

科技的核心竞争力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宏观经济政策和法律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

化。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盛洋科技公告的承诺事项均正常履行中,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八)保荐机构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提请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继续保持完全的独立性。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规定

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无。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核查中,盛洋科技对本保荐机构的检查工作予以了积极配合,提

供了相应资料和证据。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盛洋科技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和关联

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经营状况等方

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范

性文件的重大事项。

3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现场检查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孙报春 汪建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盛洋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