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17-035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8 在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
事长陶灵萍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