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文投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九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讨论的《文投控股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所
涉及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新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
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林钢、陈建德、梅建平
2017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