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7-临 036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在北京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
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现场
出席 2 人 ,监事长应非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授权监事崔雪莲女士代为表决。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监事会半数以上监
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刘岩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监事会对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提出书面审核
意见如下:
1、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二)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参照 2016 年收费标准由公司经营管理层
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详情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7-临 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内控审计工作进行的了解,公司
监事会认为其恪守职责,能够胜任该项工作,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参照 2016 年收费标准
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详情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7-临 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临 031)
(五)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经审核监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监事会提名刘岩女士、林绮女士为公司第
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
会届满时止。
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岩女士, 1980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纸业
投资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财务管理部部门副经理、中
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门经理,现任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秘书、副总经理,兼任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
刘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林绮女士,1970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广州会计师
事务所项目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稽核部业务员、稽核部业务经理,广东
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业务经理、经理、副总经理、资金结算中心副
主任。现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资金结算中心主任,
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现金部分全部用于平湖不干胶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和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按承诺累计使用635,538,892.52元,
尚未投入募集资金47,217,707.48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
续 费 净 额 1,668,231.61 元 , 利 用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暂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余 额
48,500,000.00 元 。 截 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余 额 为
385,939.09元。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履行监督职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做到专户存储,
专款专用。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临
033)。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