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传媒: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7-08-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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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229 股票简称:城市传媒 编号:临 2017-024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

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述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进行了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由于前述会计准则的修订,

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前述会计准

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

会【2017】15 号)的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

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

外收支。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 项

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

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

根据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

进行了相应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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