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华 都: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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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发展连锁超市及百货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20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6,426,517 股,发行价

为每股人民币 12.52 元,共计募集资金 456,059,992.84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

用 14,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42,059,992.84 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1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

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

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936,426.52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40,123,566.3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审国际验字〔2011〕第 01020363 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452,120,000.00 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 21,242,485.87 元;2017 年 1-6 月实际使用

募集资金 9,330,000.00 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

88,454.70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461,450,000.00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 21,330,940.57 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506.89 元(包括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华都购

特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

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

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20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福州

市鼓屏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

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该项目只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

放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

13-003101040013099 4,506.89

福州市鼓屏支行

合计 4,506.8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4,012.3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933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54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6,145

21.69% 额

比例

是 否 截至期 项 目

募 集

已 变 调 整 本 年 截 至 期 末投资 项目达到 是否可 行

资 金 本年度

承诺投资项目和 更 项 后 投 度 投 末 累 计 进 度 预定可使 达到性 是

承 诺 实现的

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 资 总 入 金 投 入 金 (%)(3) 用 状 态 日 预计否 发

投 资 效益

部 分 额(1) 额 额(2) = 期 效益 生 重

总额

变更) (2)/(1 大 变

) 化

承诺投资项目

连锁超市及百货 48,13 57,68 2,398.4

是 933 46,145 80% 是 否

发展项目 5 1 3

承诺投资项目小 48,13 57,68 80 2,398.4

- 933 46,145

计 5 1 % 3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

- - - - -

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

- - - - -

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

- - - - -

48,13 57,68 2,398.4

合计 - 933 46,145 80% - - -

5 1 3

未达到计划进度

或 预 计 收 益 的 情 本次募集已累计开店 39 家、关闭 2 家,部分门店因开发商推迟交付影响了进

况和原因(分具体 度。

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 大 变 化 的 情 况 无。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 途 及 使 用 进 展 无。

情况

适用。

(1)原拟使用资金 2,767 万元新开设厦门中山路百货店(百货,面积

21,000 ㎡),因原物业无法交付,现以上海和南昌的物业项目进行替换,变

更为使用资金 2,088 万元开设上海九亭店(超市,面积 17,665 ㎡)和使用资

金 1,639 万元开设南昌洪城店(超市,面积 14,000 ㎡)。

募集资金投资项 (2)原拟使用资金 814 万元新开设贵阳长江店(超市,面积 6,000 ㎡),

目 实 施 地 点 变 更 因原物业无法交付,现以福州、厦门、泉州的物业项目进行替换,变更为使

情况 用资金 1,631 万元开设福州龙芝店(超市,面积 10,893 ㎡)、使用资金 571

万元开设厦门杏林店(超市,面积 3,135 ㎡)和使用资金 1,151 万元开设泉

州洛江店(超市,面积 10,640 ㎡)。

(3)原拟使用资金 1,615 万元新开设遵义市延安店(超市,面积 12,000

㎡),因原物业无法交付,现以龙岩连城的物业项目进行替换,变更为使用资

金 1,632 万元开设龙岩连城阳光新都店(超市,面积 10,702 ㎡)。

(4)原拟使用资金 2,003 万元新开设贵州省遵义百货店(百货,面积

14,000 ㎡),因原物业无法交付,现以南昌、龙岩的物业项目进行替换,变

更为使用资金 1,896 万元开设南昌金沙店(超市,面积 14,272 ㎡)、使用资

金 1,163 万元开设龙岩莲峰店(超市,面积 4,400 ㎡)。

(5)原拟使用资金 1,341 万元新开设贵州省遵义店(超市,面积 10,000

㎡),因原物业无法交付,现以厦门的物业项目进行替换,变更为使用资金

1,937 万元开设厦门新阳店(超市,面积 15,160 ㎡)。

(6)原拟使用资金 1,014 万元新开设贵阳市延安店(超市,面积 7,500

㎡),因原物业无法交付,现以三明、泉州的物业项目进行替换,变更为使用

资金 1,100 万元开设三明将乐店(超市,面积 8,100 ㎡)、使用资金 658 万元

开设泉州池店店(超市,面积 6,768 ㎡)。

(7)原拟使用资金 667 万元新开设贵阳市金阳店(超市,面积 5,000 ㎡),

因原物业无法交付,现以宁德的物业项目进行替换,变更为使用资金 712 万

元开设宁德福安店(超市,面积 6,029 ㎡)。

(8)原拟使用资金 1,205 万元新开设泉州市南安美林店(超市,面积 9000

㎡),因原物业无法交付,现以泉州、漳州的其它物业项目进行替换,变更为

使用资金 920 万元开设泉州安溪上田店(超市,面积 14,618 ㎡)、使用资金

450 万元开设泉州安溪德苑店(超市,面积 6, 180 ㎡)、使用资金 1,630 万

元开设漳州漳浦绥安店(超市,面积 11676 ㎡)。

(9)原拟使用资金 1,225 万元新开设汕头市长乐店(超市,面积 8,500 ㎡),

因原物业无法交付,现以龙岩的物业项目进行替换,变更为使用资金 2,800

万元开设龙岩美食城店(超市、百货,面积 19,568 ㎡)。

(10)原拟使用资金 531 万元新开设汕头市乐山店(超市,面积 4000 ㎡),

因原物业无法交付,现以江西的物业项目进行替换,变更为使用资金 750 万

元开设江西金溪财富店(超市,面积 10,066 ㎡)。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 实 施 方 式 调 整 无。

情况

适用。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已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

68,674,591.27 元。此事项已经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中审国际鉴

目先期投入及置

字[2012]第 01020204 号”报告审核鉴证。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换情况

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2 年 5 月完成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建设的自

有资金。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用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质保量、有序实施的

暂时补充流动资

前提下,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 2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借期限不超

金情况

过 6 个月。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14 日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该议案。

2012 年 11 月 28 日 22,000 万元已全部返还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

集 资 金 结 余 的 金 不适用。

额及原因

尚 未 使 用 的 募 集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利息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

资金用途及去向 户,余额为人民币 4,506.89 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 露 中 存 在 的 问 无。

题或其他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年度

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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