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光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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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58 证券简称:蓝色光标 公告编号:2017-116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及股东大会授权,鉴于部分获授激励对象离职,董事会对公司本

期已授予未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回购注销。详情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况

1、2017 年 4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

请备案材料。

2、2017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

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17 年 5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

1

案》,确定本期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7 年 5 月 25 日,授予数量为

8200 万股。

4、2017 年 6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依照 2016 年度分红情况对本期期权行

权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每股授予价格由原 4.90 元/股变更为

4.83 元/股。

5、2017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鉴于部分获授激

励对象离职及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情形,董事会对公司本期已授予未登记部分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经本次调整,本期限制性股票总额由 8200 万股调整

为 7081.11 万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原 1012 位变更为 729 位。本次离职 21

人及 262 人自愿放弃所授予的合计 1118.89 万股限制性股票,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将不再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进行申报登记。

6、2017 年 8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 9 名激励对象离职,

已不符合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条件,董事会将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

持已授予未解锁的 33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后,激励对

象将由 729 名调整至 720 名;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总数将由 7081.11

万股减少至 7048.11 万股。

二、本次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数量的情况说明

依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鉴于获授激励对象中离职 9 人,公司将

对该部分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合计 33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对本期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所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变动情

况为:

Q=Q0– Q1

其中 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Q1 为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即:

2

7081.11 – 33= 7048.11 万股;

三、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鉴于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已授予解锁的 9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其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调整部

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五、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经纬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

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 1—3 号》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合法

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经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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