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8 证券简称:蓝色光标 公告编号:2017-114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
主席宋丹女士主持,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
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通讯和现场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 2017 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鉴于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公开发行了总额为 1,400,000,000 元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有部分资金暂时闲置,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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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总额
不超过 5 亿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不
超过 12 个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对流
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已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发行上市限制
性股票,已完成登记激励对象 729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 7081.11 万股。由于本期
限制性股票 9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对于激励对象的认定,故将
对该 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 33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
购注销后,激励对象将由 729 名调整至 720 名;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总
数将由 7081.11 万股减少至 7048.11 万股。
监事会对于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数量事项进行核查后确认:上述激
励对象由于离职的原因不再具有激励资格,本次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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