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0 证券简称:双一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8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 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的独立意见
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适当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机会
和建设进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人民币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至股东大会。
二、 对提名董事会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将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相关董事候选人的个
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
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
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因此,我们同意对第二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包含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尚需报送深圳证券交
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 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经核查,2017 年上半年,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杜 宁 严建苗 尹证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