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7 证券简称:红相电力 公告编号:2017-063
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日期:公司以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变更的原因: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
行。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3、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会计政策执行的是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之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15号)的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
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比较数据不调整,故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
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
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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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外,本次修订对公司无其他重大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净损益亦无
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正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务部修订的会计
准则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具
体要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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