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捷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7-08-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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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

如下:

一、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二、对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成都金之川电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独立意

董事会对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

关规定,通过本次股权收购,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在电子元件行业产业链布局,

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也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补充确认星源电子与京源塑胶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是合理的、必要

的。本次补充确认的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

交易金额,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对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事项表示同意。

四、对公司补充确认星源电子及其子公司北海星沅与我好数码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是合理的、必要

的。本次补充确认的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

交易金额,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对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事项表示同意。

五、对星源电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

决,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经我们

事前审核,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中正常合理的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销售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

动,对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的利益的行为。

六、对变更收入确认时点的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深圳证监局的要求进行整改,对公司收入确认时点进行变更,使公

司的收入确认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

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变更。

七、对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

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关于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

性资金)的情况,也没有其他变相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除子公司外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

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仅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

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能够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等有关规定,建立了防范大股东占有资金及对外担保的机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

独立董事:罗飞、古群、瞿晓心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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