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17-109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收入确认时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收入确认时点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概述
1、变更收入确认时点的原因及日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向公司下发了《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7]42 号),该文件中第三点“财务管理和
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中第一条认为公司“实际收入确认时点与披露的
会计政策不符”,实际操作中,公司按照发货且开票确认收入,而披露的会计政
策为:“商品销售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买方,本公司不再
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
业,并且与销售该商品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
现。” 检查发现,客户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收货后,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已
经转移给客户,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应客户需求发起,并非风险和报酬转
移的时点。因此你公司及子公司以到货且开票确认收入的时点,造成订单延迟确
认收入的情形。
为了优化财务模式,公司根据深圳证监局的要求进行整改,对公司及子公司
收入确认时点进行变更并从 2017 年 6 月 30 日起开始执行,具体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公司发出商品后,对账完毕且开具发票 公司以发出商品且客户在“送货单”上
为确认收入的时间点。 签字确认收货为收入确认时点。
2、变更审议程序
本次变更对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度净利润产生影响,影响金额为 427.05 万元,
不涉及追溯调整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12 号——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在
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深圳证监局的要求进行整改,对公司收入确认时点进行变更,使公
司的收入确认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
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公司根据深圳证监局的要求进行整改,对公司
收入确认时点进行变更,使公司的收入确认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
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