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舟应急: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7-08-2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湖北

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文件规定,作为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有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

础上,我们对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

案和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17 年上半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2017 年上半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并对实际情况进行谨慎核查,我们一致认为:2017 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财会【2017】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三、关于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一)经对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认真

核查,我们认为: 2017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本报告期末的关联方非经营性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经对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我们认为:2017

年上半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本报告期末的

对外担保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董事签名:

刘铁民 马金声 徐 敏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船应急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