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利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对凯利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629 号)核准,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凯利泰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于 2012 年 6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00 万股(面值人民币 1 元/股),发行价
格为 29.0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78,17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
币 43,598,700.00 元后,实收人民币 334,571,300.00 元,于 2012 年 6 月 8 日由主
承销商国金证券存入凯利泰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张江支行(账
号:121907926210908);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8,356,566.97 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326,214,733.0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2]第 113380 号验资报告。
二、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326,214,733.03 元,除在招股说明书上列示
的募投项目 170,762,190.00 元外,尚有超募资金 155,452,543.03 元。2013 年度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 元,支付收购易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
款 69,865,500.00 元,共计支出 99,865,500.00 元。2014 年度未使用超募资金。2015
年度支付永铭诚道(北京)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款 5,500,000.00 元、支付
嘉兴博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款 6,000,000.00 元、支付天津经纬医疗器材有限
公司投资款 15,000,000.00 元。2016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天津经纬医疗器材有
限公司投资款 15,000,000.00 元。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超募资金剩余
21,618,923.19 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7,531,880.16 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21,618,923.19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十二个月内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未超
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
经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
人提供财务资助。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
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将超募资金 21,618,923.19 元永久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该额度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13.9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
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1,618,923.19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有助于充实公司的日常流动资金、提升公司财务支付能力,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
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资金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
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拟将超募资金 21,618,923.19 元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
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经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
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同时公
司十二个月内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累计金额不超过超
募资金总额的 30%。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 21,618,923.19 元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 21,618,923.19 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能够满足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凯利泰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规定。
本保荐机构同意凯利泰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昊拓 姜文国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