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6 证券简称:凯利泰 公告编号:2017-042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公司
超募资金 21,618,923.19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十二个月内以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公司最近十二
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经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629 号)核准,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凯利泰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于 2012 年 6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00 万股(面值人民币 1 元/股),发行价格为
29.0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78,17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
43,598,700.00 元后,实收人民币 334,571,300.00 元,于 2012 年 6 月 8 日由
主承销商国金证券存入凯利泰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张江支行(账
号:121907926210908);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8,356,566.97 元后,募集
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326,214,733.0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2]第 113380 号验资报告。
二、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2 年度,公司募集基金净额为 326,214,733.03 元,除在招股说明书上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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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的募投项目 170,762,190.00 元外,尚有超募资金 155,452,543.03 元。2013 年
度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 元,支付收购易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
权款 69,865,500.00 元,共计支出 99,865,500.00 元。2014 年度未使用超募资
金。2015 年度支付永铭诚道(北京)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款 5,500,000.00
元、支付嘉兴博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款 6,000,000.00 元、支付天津经纬医
疗器材有限公司投资款 15,000,000.00 元。2016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天津经
纬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投资款 15,000,000.00 元。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超
募 资 金 剩 余 21,618,923.19 元 ( 含 利 息 收 入 扣 除 银 行 手 续 费 等 的 净 额
7,531,880.16 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21,618,923.19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
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将超募资金 21,618,923.19 元永久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该额度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13.9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1,618,923.19 元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有助于充实公司的日常流动资金、提升公司财务支付能力,满足公司业
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资金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
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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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拟将超募资金 21,618,923.19 元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
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经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
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同时公
司十二个月内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累计金额不超过超
募资金总额的 30%。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 21,618,923.19 元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 21,618,923.19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
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四)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凯利泰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
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规定。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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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
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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