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7-037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培服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
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公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公告。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
调整,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准则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