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6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金智科技 股票代码 00209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剑 李瑾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 100 号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 100 号
电话 025-52762230 025-52762205
电子信箱 tzb@wiscom.com.cn tzb@wiscom.co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254,318,829.89 709,196,789.55 76.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7,458,209.55 48,333,005.95 60.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69,249,458.11 43,401,381.74 59.56%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55,387,497.34 -126,461,451.42 -1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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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61 0.2086 56.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61 0.2045 59.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41% 4.41% 2.00%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4,077,652,355.18 3,818,180,612.91 6.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210,438,869.39 1,188,142,281.82 1.88%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3,511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非国有法
江苏金智集团有限公司 37.15% 88,333,870 0 质押 34,670,000
人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其他 4.28% 10,188,839 0
建信基金-兴业银行-华
其他 4.23% 10,058,675 10,058,675
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东吴基金-宁波银行-东
其他 3.52% 8,382,229 8,382,229
吴鼎利 56 号资产管理计划
葛宁 境内自然人 3.13% 7,444,800 3,722,400 质押 1,725,000
叶留金 境内自然人 1.45% 3,447,375 2,585,531
冯伟江 境内自然人 1.07% 2,546,300 1,606,67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鹏华改革红利股票型 其他 0.95% 2,270,000 0
证券投资基金
郭伟 境内自然人 0.84% 2,000,100 0
贺安鹰 境内自然人 0.78% 1,851,525 1,388,644 质押 700,000
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江苏金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金智集团")与葛宁、叶留
金、冯伟江、郭伟、贺安鹰存在关联关系,上述 5 名自然人股东均持有金智集
团的股权(其中,冯伟江所持金智集团股权已由继承人办理股权过户登记)。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金智集团及前述 5 名自然人股东与其他股东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建信基金-兴业
银行-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东吴鼎利 56 号资产管理计划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及一致行动,未知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无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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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智慧能源、智慧城市两大业务板块,积极开展业务,总体经营情况
良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54亿元,较2016年上半年增长76.86%,主要原因为达茂旗(满都
拉、飓能、宁风、高传)198MW风电场及送出工程的EPC总承包项目按照工程进度在本报告期
确认了部分收入,上年同期该项目未确认收入。公司营业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分别较2016年上半年增长70.84%、60.26%,主要原因为公司收入增加影响。
报告期内,在智慧能源业务板块,公司电力产品业务订单较上年同期增长明显,但基于
上年订单下降及收入确认时点的影响致使收入有所下降;电力设计与总包业务收入较上年同
期有较高增长,主要原因为达茂旗198MW风电场EPC总承包项目在本期确认部分收入影响;新
能源投资运营业务正在积极寻求优质项目机会,并正在积极探索“产融结合”的新型经营模
式。
在智能发电产品业务方面,新增订单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在火电厂电气自动化市场,
国家出台了促进煤电有序发展的相关政策,火电投资同比下降;在此严峻的形势下,公司以
行业领先的品牌及技术优势,除了抓住新建机组外,积极做好老厂改造工作,中标华能集团、
华电集团、大唐集团、国电集团、中电投集团及其他发电企业所属大型发电厂多台600MW及以
上级机组的电气自动化系统及保护装置。在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领域,公司积极推广新
能源监控系统和保护装置,订单持续保持增长,中标华能沾化清风湖100MW风电项目、吉林省
长岭县龙凤湖一期49.5MW风电制氢示范项目、浙江新昌儒岙镇19.8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
目、淮南矿业集团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EPC工程总承包等项目。在石化行业市场,公司中标中
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2016年设备更新快切装置等项目。此外,随着“一带一
路”建设的逐步推进,全方位、多领域的电力对外开放格局更加明晰,电力产业国际化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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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趋势。公司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报告期内在巴基斯坦、土耳其、印度、孟加拉、斯里兰
卡等国家均获得合同业绩。
在智能输变电产品业务方面,公司是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二次设备集中招标采购的主流
供应商之一,在国家电网公司2017年度上半年三批输变电项目统一招标采购中,公司累计中
标金额7,478.82万元,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长,中标产品主要为110(66)kV变电站监控系统、
110(66)kV智能变电站监控系统、110(66)kV继电保护设备等。此外,公司积极推广输变电相关
产品在各省区电力公司的应用,在安徽、江西、江苏等省区的中标业绩也有所增长。
在智能配电产品业务方面,公司在配网设备集中采购招标中再次确立领先地位,同时,
公司积极推进配网测试仪和测试服务的销售工作,效果显著。在国家电网公司各省区电网配
网设备2017年第一批次协议库存招标采购中,公司中标山东、上海、江苏、湖北、江西、冀
北、四川、北京等省市配电终端9,602.35万元,位列所有投标厂家前列;在国家电网公司各
省区物资招标采购中,公司还中标辽宁、浙江、蒙东、宁夏、新疆、甘肃、河北、广东、湖
北等省份的配电测试装置2,379.10万元,市场份额保持领先;公司继续在国家电网公司集中
招标采购中中标局放测试仪及电压检测仪;公司还中标江苏多个城市的测试服务项目。公司
加强与各省电力公司的科技项目合作,进一步推广公司的分布式配电终端、主动配电网的相
关技术在各省电力公司的应用,公司自主研发的“高可靠智能配电网规划与运行关键技术及
其应用”项目荣获“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这些成绩的取得,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在智
能配用电产品业务领域的品牌影响力和行业地位。
在模块化变电站产品业务方面,公司进一步完善工厂预制式模块化变电站的产品技术和
生产流程,同时,依托公司广泛的销售网络,大力推广模块化变电站的市场销售和应用,取
得良好业绩,累计新增订单1.21亿元,相当于2016年全年的订单金额。其中,在“中国华能
集团2017年度6.30光伏应急项目”主要设备的集中公开招标的11个模块化变电站中,我公司
中标其中5个,中标金额3,300多万元,标志着模块化变电站已逐步得到主流市场的认可。此
外,公司还中标、浦城鑫浦现代农业大棚光伏电站(一期20MWp)项目110kV升压站EPC总承包
工程全站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合同、诏安西潭光伏电站35kV预制舱式开关站等项目,覆盖电压
等级从35kV、110kV延伸至220kV电压等级。公司顺利完成青岛沃尔莱西风电场220kV升压站等
十多个项目的如期并网发电,获得客户一致好评。此外,在南方电网公司组织的“金点奖”
大赛中,公司参与的“110kV模块化集成式户外变电站工程设计”课题获得“优秀奖”。公司
是工厂预制式模块化变电站的国内首创者,推出的工厂预制式模块化变电站具有结构紧凑、
占地小、可靠性高、施工周期短、性价比高等特点,深受市场投资人青昧,已在多个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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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顺利投运,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未来,除在常规新能源领域外,公司还将积极拓展模块
化变电站在海上风电升压站、大型储能变电站、城市电力系统老旧站改造及新站建设等领域
的应用,进一步做大做强模块化变电站业务,使之成为公司稳定的利润增长点。
在电力设计及总包业务方面,公司是国内风电、光伏设计领域业绩最好的设计院之一。
在新能源咨询、勘察设计领域,公司继续保持在风电领域的优势,先后中标河北大唐国际丰
宁大滩风电场200MW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华能定边周台子北畔
100MW风电项目勘测设计合同、华润河南偃师邙山30MW风电项目升压站工程设计等项目;此外,
公司中标华能朝阳黑牛营子17MWp光伏发电项目勘察设计合同等光伏发电项目;中标国网蒙东
电力有限公司长西铁路兴安盟突泉县太本牵引站220kV外部供电工程设计合同、国网江苏南京
本部2017第二批中低压配网建设改造与修理项目设计合同等输变配电项目。此外,公司承接
完成了华能新能源风电项目初步设计标准编制、华能新能源风电、光伏主要设备技术规范书
标准编制。在电力工程总包领域,由公司承接的内蒙达茂旗(宁风、宁源、宁翔、高传)198MW
风电场EPC总承包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项目工期基于业主方的原因有所顺延,预计将于年底
前建成投运。
在新能源投资运营业务方面,公司自主投资、开发、设计和建设管理的新疆木垒老君庙
风电场一期(49.5MW)于2015年11月起顺利并网发电,标志着公司已具备大型风电项目的建
设管理能力,为公司新能源投资运营业务积累了丰富经验。报告期内,新疆地区的风电场整
体弃风率较去年有所改善,新疆木垒老君庙风电场一期发电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公司
在保加利亚的三个太阳能光伏电站(共计10MW)运营情况良好,为公司带来较稳定的投资回
报。此外,公司正在积极寻找优质的新能源投资项目资源,如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多能
互补等新能源投资领域的投资机会。同时,为了更快、更健康的发展新能源投资运营业务,
公司正积极探索“产融结合”的轻资产运营模式,促进商业模式的创新升级。
报告期内,在智慧城市业务板块,公司智能交通及平安城市业务区域拓展顺利,持续中
标多个重点安防项目;智能建筑及智慧园区业务、企业互联业务平稳健康增长,发展态势良
好;创新业务取得初步进展。
在智能交通及平安城市业务方面,公司成功中标南京市溧水区智能交通系统工程(二期)
智能化项目、溧水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等标志性智能交通项目;公司持续拓展
在新疆等区域市场,成功中标新疆喀什疏附县视频卡口监控体系建设、克州公安局边境防控指
挥系统、阿克陶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等平安城市建设项目,区域拓展卓有成效。
在智能建筑及智慧园区业务方面,公司成功中标上海浦西第二高楼超五星级写字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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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莘庄商务区安纳塔拉五星级酒店、中国船舶集团上海办公楼、南京南站南广场等标志性建
筑智能化项目。
在企业互联业务方面,公司成功中标国家电网公司2017年第二次信息化项目招标采购项
目、江苏有线三网融合中心机房关键设备采购等大型IT服务项目。此外,公司积极加大在智
能制造领域的业务创新探索,顺利完成参与的2016年国家工信部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长
飞自主预制棒及光纤产业化”的项目中期验收相关工作。
在智慧城市创新业务方面,公司积极拓展智慧城市新能源投资运营业务、城市供热节能、
合同能源管理等相关业务。公司与南京公用共同投资设立的南京能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正在积极跟进南京公交集团专用充电桩的投资、运营项目机会,并已成功获得南京水务
集团的光伏发电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公司增资并控股的北京易普优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增500
万平方米供热面积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正在积极跟踪电转热规模示范项目机会。此外,公
司的智慧城市业务孵化基金也在积极寻求新兴领域的投资机会。
报告期内,公司智慧城市业务也参与了多项评优评奖,获得2016年度全国智能建筑行业
十佳企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康杯”优胜单位、江苏省安装行业发展30年科技
创新企业、南京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A类企业等荣誉。此外,公司承接的南京溧水智能交
通系统工程等项目荣获国优—安装工程优质奖(安装之星)、2016年全国智能建筑百项经典
工程、2017年度南京市优秀建筑智能化专业设计等奖项。
上述业绩和荣誉的取得,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智慧城市业务领域的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a.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要求自2017
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并要求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
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准
则进行调整。
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决议通过,本公司按照准则生效日
期开始执行前述新发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公司管
理层认为前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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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在利润表中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与企业 其他收益 27,424,379.22
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营业外收入 -27,424,379.22
b.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较上年末增加3户,具体情况如下:
a.2017年1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东大金智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增资并控股了北京易普优
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北京易普优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哈尔滨易普优能
科技有限公司于报告期纳入公司的合并范围;
b.2017年4月,公司新设子公司遂平县乾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于报告期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兵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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