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作为江
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对新增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事项,主要是其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发生的贷
款、信用卡透支等信贷业务。
2017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未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新增 2017 年度关联方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银行业务,2017 年 6 月,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根据上市规则,公司新增了部分关联人。据此,公司新增 2017 年
与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关联交 2016 年底发生
序号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易预计额度 金额
1 江阴市爱衣思团绒毛纺有限公司 贷款 2600 2600
2 江阴市北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贷款 2700 2700
1
合计 5300 5300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江阴市爱衣思团绒毛纺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江阴市爱衣思团绒毛纺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注册地为
江阴市顾山镇国东村,法定代表人为杨仁荣,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经营范围:绒线、毛纱、毛条、特种天然纤维纱线、服装的制造、加工、销售;
纺织原料、针织品、纺织品、工业用棕榈油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2017
年 6 月末,总资产 15482.23 万元,净资产 7019.07 万元,2017 年半年度,主营
业务收入 9141.53 万元,净利润 923.95 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监事之近亲属为其董事长、总经理。该关联人
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之(三)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
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江阴市北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江阴市北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法定代表人
为吴亚明,注册地为江阴市顾山镇北国锡张公路 576 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 万元,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工业用净水处理。2017 年 6 月末,总资产
8038.80 万元,净资产 4368.08 万元,2017 年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1044.93 万
元,净利润 39.35 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监事之近亲属为其董事、总经理。该关联人符
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之(三)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
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原则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银行业务,具体交易条款根据业务性质、
交易金额及期限、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适用行业惯例,按公平原则
2
协商订立,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银行授信业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
成重大影响。在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审批及披露程序的前提
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安排符合公司利益,也有利于提高公司上述日常
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执行效率。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
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不
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核查了公司新增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涉及的相关
议案、董事会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等文件,认为: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
项,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未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2、公司预计的新增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
的常规业务。根据《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关联交易将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在此基
础上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允的。
3、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不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的规范性要求。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新增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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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新增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石 周继卫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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