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7 证券简称:江阴银行 公告编号:2017-044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关联方信贷业务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而关联方的资金
需求取决于其自身经营发展情况,因此本行的关联方交易预计存在着不确定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日常关联交易是
指本行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主要是本行
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发生的贷款、信用卡透支等信贷业
务。
2017 年 8 月 25 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未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新增 2017 年度关联方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本行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行的日常银行业务,2017 年 6 月,本行董事会、监
事会换届,根据上市规则,本行新增了部分关联人。据此,本行新增 2017 年与
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2017 年关联交易 2016 年底发
序号 关联方
内容 预计额度 生金额
1 江阴市爱衣思团绒毛纺有限公司 贷款 2600 2600
1
2 江阴市北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贷款 2700 2700
合计 5300 5300
二、关联方介绍
(一)江阴市爱衣思团绒毛纺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江阴市爱衣思团绒毛纺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注册地为江
阴市顾山镇国东村,法定代表人为杨仁荣,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经营
范围:绒线、毛纱、毛条、特种天然纤维纱线、服装的制造、加工、销售;纺织
原料、针织品、纺织品、工业用棕榈油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2017 年 6 月
末,总资产 15482.23 万元,净资产 7019.07 万元,2017 年半年度,主营业务收
入 9141.53 万元,净利润 923.95 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行监事之近亲属为其董事长、总经理。该关联人
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之(三)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
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江阴市北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江阴市北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法定代表人为
吴亚明,注册地为江阴市顾山镇北国锡张公路 576 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
万元,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工业用净水处理。2017 年 6 月末,总资产 8038.80
万元,净资产 4368.08 万元,2017 年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1044.93 万元,净
利润 39.35 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行监事之近亲属为其董事、总经理。该关联人符
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之(三)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
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原则
本行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行的日常银行业务,具体交易条款根据业务性质、
交易金额及期限、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适用行业惯例,按公平原则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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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订立,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行的影响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银行授信业务,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
重大影响。在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审批及披露程序的前提下,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安排符合本行利益,也有利于提高本行上述日常关联交
易的决策和执行效率。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
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本行股东利益,对本行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本行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本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独立董事一致认可。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行《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本行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开、公平、客观的原则,对本行关联
方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进行了核查。独立意见如下:
新增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属于重大关联交易行为。新增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符合本行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本行及
股东的整体利益。预计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本行《章程》等相关规定,定价公允,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持续性事项,符合
本行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会对本行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不存在损害本行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意见,上
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行《章程》等
相关规定。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未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2、江阴银行预计的新增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
生的常规业务。根据《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关联交易将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在此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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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允的。
3、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不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以及《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
规范性要求。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江阴银行新增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
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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