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24~25日召开
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我们作为该公司的独立董事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
监管规定的规定对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
担保情况”以及提交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和
《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等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就上述事项发表如
下意见:
一、关于 2017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17 年
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发
表如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除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存在日常关联
交易业务来往外,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均已按规定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披露程序。
2、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公司资金管理及对外担保行为,控
制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
保,无违规担保行为。公司的担保事项已按规定履行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及披露程
序。
(1)公司同意 2017 年对 15 家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共计 462,898 万元融资担保,
另对合资公司(关联方)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提供 4,200 万元担保,合计 467,098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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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工独立董事意见
(2)公司同意对合资公司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 2,000 万元的信
用借款,对合资公司柳工美卓建筑设备(常州)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 1,000 万元的信用借
款,合计 3,000 万元人民币。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实际为 6 家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贷款及金融机构综
合融资授信担保余额合计 304,234 万元,为关联方提供信用借款 3,000 万元,合计 307,234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03,393 万元的 34%。上
述事项,公司均已按规定履行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及披露程序。
二、《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议了相关会议资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同意《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至
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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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工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斌 王成 韩立岩 郑毓煌
2017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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