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康新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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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17-073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

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一)《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财政部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了财会[2016]22

号《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 号)及《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

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3〕24 号)等有关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

定同时废止。根据最新规定的要求,公司将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

项目,2016 年 5 月 1 日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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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同时废止。根据该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

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收到的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

他收益”。

2、变更日期: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的要求,公司将 2016 年 5 月至

12 月发生的房产税 2,387,689.62 元、土地使用税, 383,623.92 元、车船使用税 264,835.00 元、

印花税 1,086,701.64 元从“管理费用”调整至“税金及附加”,本次修订仅对财务报表项目

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2016 年年度报告中此项数据已

按上述规定调整,不涉及追溯调整,不影响当期及前期净利润。

(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

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

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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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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