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计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17-072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
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概述
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泰润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润达”)租用的行政办公
用房产是副董事长何天涛及其弟弟何天毅控制的北京华川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川卓越”)的房产。鉴于华泰润达搬迁经营地址,上述房屋租赁期限由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每月租金不变,为 100,000
元。
因此,针对此房屋租赁事项,公司预计在 2017 年与北京华川卓越投资有限公司就房屋
租赁事项,预计交易总额为 30 万元。
2、上述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于 2017 年 8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华川卓越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89991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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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小关北里 45 号世纪嘉园 1 号住宅楼 17A 室
法定代表人: 何天涛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经济贸易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销
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公共软件服务;出租商
业用房。(“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
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华川卓越资产总额 8,526.56 万元,净资产 5,503.89 万元。2017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53.36 万元,实现净利润-229.23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副董事长何天涛先生持有华川卓越 25.50%股权,其弟弟何天毅持有华川卓越 74.50%股
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华川卓越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华川卓越依法存续经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此项关联交易系其正常经
营生产所需,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 关联交易内容
1、2017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2017 年度,本公司预计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泰润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在 2017 年与北京华
川卓越投资有限公司就房屋租赁事项,预计交易总额为 30 万元。自本公告披露日,华泰润
达与华川卓越已经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每月租金为 100,000 元。因此,本年度预计交易总额为 30 万元。
2、定价依据
公司与新能源科技、华川卓越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由
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及交易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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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市场定价原则与关联方发生交易,属公司日常经营生产活动必须进行的合理、
合规交易,有助于公司发展主营业务。预计关联交易交易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华川卓越之间的关联交易结算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
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 2017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与北京华川卓越投资有限公司关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为实现经营发展目
标所发生的,具备客观合理性,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及诚信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
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2、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方已遵循了公正规范处理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为原则的基础上制订
的,有关交易事项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征求我们的意见,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于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与华川卓越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由双方参照市场
价格及交易量确定,交易额与公司营业收入相比比重较小。
与会监事经审核认为:公司与新华川卓越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
业原则,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及交易量确定,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额与公司营业收入相比比重不大,不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
七、 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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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计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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