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17-051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据财政部
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
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的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开始执行,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
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其中,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执行(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15 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列报影响如下:
(一)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
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二)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
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
(三)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
用。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