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17-070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副董事长何天涛先生因公出差不能出席本次会议,
授权董事叶进吾先生出席并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因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由出席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叶进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及召
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
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各方面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并对外报出。
本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2017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董事会将 2017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了专项说明,并出具了《2017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2017 年上半年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泰润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润达”)租用
的行政办公用房产是副董事长何天涛及其弟弟何天毅控制的北京华川卓越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川卓越”)的房产。鉴于华泰润达搬迁经营地址,上述
房屋租赁期限由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为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每月租金不变,为 100,000 元。
因此,针对此房屋租赁事项,2017 年的关联交易预计为 30 万元。
公司与华川卓越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由双
方参照市场价格及交易量确定,交易额与公司营业收入相比比重较小。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请见同日在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关于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公告》。
副董事长何天涛先生是关联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以 7 票同意, 票
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新任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刘锦成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日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
去合康新能董事长一职,同时辞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相关职务,退出董事会,辞职后刘锦成先生将不再在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锦成先生辞去董事长职务后,
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
2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
日起生效。
刘锦成先生辞职后,作为股东,将继续密切关注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会继续
为公司健康发展进言献策。刘锦成先生在担任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巨大贡献
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
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选举叶进吾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叶进吾
先生自当选为公司董事长之日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叶进吾先生的简历详见附
件。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因董事长变更而导致的法定代
表人变更、董事变更等工商登记相关事项。
本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刘锦成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后,拟补选刘松艳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刘松艳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财政部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了财会[2016]22
号《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
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
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3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
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请见同日在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确定自愿性披露标准的议案》
为保证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针对公司销售签订的未达到《创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7 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规定的“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 50%以上,且绝对金额在 1 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披露标准
的合同,公司拟定了自愿性披露标准。
公司拟定自愿性披露标准如下:公司签署销售合同金额单批次达到 5000 万
元人民币以上,以及金额不到 5000 万元人民币但公司认为所签合同对公司产生
重要影响的,公司将按照《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进行对外披露。
具体请见同日在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关于确定自愿性披露标准的公告》。
本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战略布局,提高资产流动性和回报率,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
北京畅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畅的”)85%股权协议转让给北京
丝路彩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为 10,880 万元。
北京丝路彩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
易。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经过其他部门批准,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事项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北京畅的将
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关于转
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叶进吾先生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拟聘任刘文洲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刘文洲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 审议通过《关于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开展票据业
务池质押下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具体业务以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办理授信业务。
本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下午 14:30 时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
3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请见同日在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7 日
5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
一、 公司新任董事长简历
叶进吾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兼任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叶先生 1989 年至 1994 年在乐清人民电器设备厂任销
售经理,1994 年至 2002 年在乐清市日普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任销售总监;2007 年 4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公司副董事长;2007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叶进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0,794,000 股股份,通过上海上丰集团有限
公司间持持有公司 239,344,000 股股份。叶进吾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 公司补选董事简历
刘松艳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拥有兰州大学学士学位、
佛罗里达国际大学硕士学位、长江商学院金融工商管理硕士在读。现任林芝市明珠星科技有
限公司投资总监、广州市格栅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刘松艳先生于 2005 年 2 月
-2010 年 12 月先后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卓然数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广州市润芯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研发工程师、设计工程师、系统设计师职务;2011 年-2016 年担任深圳
市菲特数码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2011 年 1 月至今担任广州市明珠星投资有限公司(现
已更名为“林芝市明珠星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总监职务,负责企业对外投资及投后管理工
作;2017 年 2 月至今任广州市格栅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刘松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刘松艳先生现任职的林芝市明珠星科技有限公司是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任职的
广州市格栅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刘锦成先生参股,刘锦成持股
比例为 22%。除上述外,刘松艳先生与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本公司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任职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公司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文洲先生,男,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硕
士,AVL 中国区认证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武汉合康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法定
代表人。2005 年~2011 年任职于湖南南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期间曾获得“岗位标
兵”、“先进个人”、“青年备选干部”等荣誉;2011 年~2013 年任武汉英康汇通电气有限公司
6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扬子江客车技术总监,主持武汉双源无轨电车的设计工作,负责新能源车型研发管理;2014
年至今任武汉合康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公司运营管理及市场营
销管理工作。参与国家“863”项目共计 15 项;主持答辩“863”项目 2 项;主持省、市、区级
及企业项目数项。获有发明电子电路专利 2 项、软件著作权 10 余项。2017 年 8 月 27 日,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刘文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文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