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工具 公告编号:2017-083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意
见回复暨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更新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7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220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逐一进行分析、核查和落实,根据
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同时,因申报材料中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已
超过规定时效,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对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文件的要求,公司会同中介
机构依据公司以及经审计的交易标的最新财务情况对《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
对交易标的审计报告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更新和修订。重组报告书及其
摘要中相关财务数据已更新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并补充披露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标的资产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博深工
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通知书>(171220 号)
之反馈意见回复》、《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修订说明》、《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及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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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
复的相关材料。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特此公告。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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