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0 股票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17-120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冠电气”)于 2017
年 5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向南京能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7]57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497,474,000 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询价方式发行,公司因进行相关询价工作,为
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办理
指南》(2015 年 11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股票(证券简称:金冠电气,证券代码:300510)自 2017 年 8 月 22 日(星期二)
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5 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及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积极推动各项工
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启动询价及认购程序,由于本次发行的报价认购
程序尚未完成,为确保后续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股票将自 2017 年 8 月 29 日
(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5 个交易日,待公司通过指
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