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因
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导致公司注册
资本及股本发生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2016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拟
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序号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后的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185,837,539 元。 191,402,539 元。
第十九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85,837,539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191,402,539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2
为:普通股 185,837,539 股,无其 为:普通股 191,402,539 股,无其
他种类股份。 他种类股份。
除以上修改条款外,无其他条款修改。
上述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