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辉果蔬: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7-08-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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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 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17-040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

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

出席监事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纪粉萍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协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的监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 关于《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2017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

违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 13

号)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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