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鉴证报告
截至 2017 年 8 月 28 日
目 录
序号 内容
1 鉴证报告 1-2
2 专项说明 3-4
3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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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专字[2017]4876 号
关于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云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智云公司为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智
云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必备的文件,随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关于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是智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
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智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
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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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智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智云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情况。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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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将本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56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599,834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4.49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479,999,934.66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1,813,691.51 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68,186,243.15 元,其中计入股本 19,599,834 元,计入资本公
积 448,586,409.1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8 月 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7]4716
号)。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公司《2016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三次修订稿)》披露的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号 入金额
1 3C 智能制造装备产能建设项目 25,217.00 20,005.00
2 锂电池智能制造装备产能建设项目 23,189.00 16,529.00
3 南方智能制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7,329.00 22,694.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4,265.00 20,772.00
合计 100,000.00 80,000.00
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投入募投
项目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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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计划使用 调整后使用
序 项目投资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投 调整金额 调整比例
号 总额
入金额 入金额
3C 智能制造装备
1 25,217.00 20,005.00 16,000.00 -4,005.00 -20.02%
产能建设项目
锂电池智能制造装
2 23,189.00 16,529.00 0.00 -16,529.00 -100.00%
备产能建设项目
南方智能制造研发
3 27,329.00 22,694.00 13,000.00 -9,694.00 -42.72%
中心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24,265.00 20,772.00 17,818.62 -2,953.38 -14.22%
合计 100,000.00 80,000.00 46,818.62 -33,181.38
注: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述项目,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
投资总额之间存在资金缺口,将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其中,募投项目之“南
方智能制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东莞智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东莞智云”),东莞智云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17 年 8 月 28 日,东莞智云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投资金额为 13,273,345.00 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使用募集 自筹资金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置换金额
资金投入金额 先投入金额
南方智能制造研发
27,329.00 13,000.00 1,327.3345 1,327.3345
中心建设项目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要求》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
定,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并经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
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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