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16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
《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及股本部分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及章程备案手续。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安排,现将《公司章程》修
改条款确认如下:
原章程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268,949,835 元人民币。 288,549,669 元人民币。
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268,949,835 股,全部为普通股。 288,549,669 股,全部为普通股。
《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不变。
法定代表人: 谭永良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