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光电: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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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光电 公告编号:2017-052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7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239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5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 675,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2,811.2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632,188.8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12 年 3 月 26 日全部到位,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确认,并出具了天健验[2012]76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58,371.87 万元,2017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22,763.13 万元,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2,174.82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

费等的净额)。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年初余额 347,479,327.75

加:本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1,900,135.01

二、募集资金使用 227,631,295.35

1、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0.00

2、利用超募资金设立分支机构 8,111,295.35

3、利用超募资金支付收购款 219,520,000.00

4、利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0.00

5、利用已规划结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0.00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21,748,167.41

四、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121,748,167.41

五、差异 0.00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

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

《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

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25 日分别与上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滨江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

行等五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方便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议案》,决定注

销原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另行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4 日分别与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另子公司远方谱色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远方谱色公司)在杭州银行滨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杭州银行

滨江支行、平安证券公司及远方谱色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 201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变更超募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原在杭州银行钱江支行开设的

账号为 3301040160000974033 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相关超募资金及其利息转存

入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萧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

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公司与杭州银行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 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合并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原在杭州银行萧山支

行开设的账号为 3301040160001327272 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账户注销后将公司

超募资金合并存放至公司在杭州银行滨江支行开设的账号为 78708100539473 的

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公司与杭州银行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 2015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销售服务网

络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设立台湾办事处项目”等 3 个项目的结余

资金及利息 2,422.08 万元(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原在宁波银行城西支行开设的账号为 71070122000036660

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滨江支行开设的账号为 384461224978 的募集资金专

户以及杭州银行钱江支行开设的账号为 3301040160000976350 募集资金专户。上

述账户注销后公司将实际结余资金及利息 2,427.84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已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2015 年 8 月 27 日将“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设立台湾办事处项目”等 3 个项目的结余资金及利息全部转

出,并于转出当日将上述 3 个项目的监管银行专用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滨江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江

支行予以销户。

根据 2015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原在华夏银行西湖支行开设的账号

为 10455000000179825 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至在宁波

银行城西支行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71070122000186625 中,并连同保荐机构平

安证券公司与宁波银行城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121,748,167.41

元,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本公司

78708100546595 75,000,000.00 定期存款

杭州银行滨江支行

78708100539473 2,462,192.06 募集资金专户

71070122000186625 1,691,011.40 募集资金专户

宁波银行城西支行

71070122000222761 30,000,000.00 定期存款

远方谱色科技有限公司

3301040160001082737 2,594,963.95 募集资金专户

杭州银行滨江支行

3301040160001094336 10,000,000.00 定期存款

合 计 121,748,167.41

三、 募集资金使用对照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58,371.87 万元,2017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22,763.13 万元,具体如下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3,218.8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763.1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427.8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8,371.8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00%

是否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已变更项目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含部分变更) (1)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1500 套 LED 光

否 11,570.00 11,570.00 12,442.26 107.54 2014 年 12 月 1,792.93 是 否

电检验设备扩建项目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4,812.00 3,541.76 3,541.76 100.00 2014 年 12 月 否

3.销售服务网络建设

否 1,523.00 781.10 781.10 100.00 2014 年 12 月 否

项目

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否 2,342.23 2,342.23 2,342.23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0,247.23 18,235.09 19,107.35 1,792.93

超募资金投向

1.设立台湾办事处 否 190.00 110.00 110.00 100.00 2014 年 12 月 否

2.设立全资子公司远

否 15,000.00 15,000.00 811.13 8,936.93 59.58 2017 年 12 月 否

方谱色公司

3.设立全资子公司美

否 4,700.00 4,700.00 3,031.98 64.51 2017 年 12 月 否

国美确有限公司

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否 85.61 85.61 85.61 否

5.收购浙江维尔科技

否 21,952 27,100 否

有限公司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9,975.61 19,895.61 22,763.13 39,264.52

合 计 - 40,222.84 38,130.70 22,763.13 58,371.87 - - 1,792.93 - -

年产 1500 套 LED 光电检验设备扩建项目本年度实现收益 1,792.93 万元,预计今年有望达到原定每年 3,549 万元的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无。

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台湾办事

处的议案》。该项目总投资为 190 万元,资金来源为首发上市的超募资金。该项目于 2014 年完工,本期未使用超募

资金。

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设立

全资子公司并实施颜色及光电检测成套设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已在 2013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 2012 年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该项目总投资约 30,000 万元,其中 15,000 万元为首发上市的超募资金,其余为公司自筹资

金。本期该项目使用超募资金 811.13 万元。

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境外全

资子公司的议案》。该项目总投资约 750 万美元,约合 4,700 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首发上市的超募资金 4,700 万

元(以实际汇率为准)购汇。本期该项目未使用超募资金。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 85.61 万元超募资金及其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 2016 年 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16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 2016 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结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支付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部分现金对价》的

议案,因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邹建军等 18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浙江维尔科技有限公司 100%

股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浙江维尔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作价为 102,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向

交易对方合计支付 71,400 万元,占交易对价的 70%;以现金方式向交易对方合计支付 30,600 万元,占交易对价的 30%。

公司在上述交易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核准后,使用结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支付上述交易的部分现金对价,

剩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全额补足。本期实际使用结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支付现金对价的金额 20,592.00 万元及第

一笔保证金 1,360.00 万元,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累计支付 27,100.00 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 45,313.88 万元,本年度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22,763.13 万元,累计已使用超募资金 39,264.52 万

元。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超募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2,174.82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等的净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无。

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在遵循项目可行性预算规划的基础上,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根据公司和行业发展

的实际需要,减少了部分分中心的设立,并且控制了装修、设备、软件等费用的支出,符合实际情况需要,有利于减

少项目投资风险。经过对行业市场环境的充分估计和审慎研究,以及公司组织的验收小组验收确认,公司认为“销售

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设立台湾办事处项目”及“年产 1500 套 LED 光电检验设备扩建项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

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设立台湾办

事处项目”等 3 个项目的结余资金及利息 2,422.08 万元(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上述 3 个项目实际结余资金及利息 2,427.84 万元已作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另将年产 1500 套 LED 光电检验

设备扩建项目剩余资金及利息 5,684.05 万元全部作为流动资金用于该项目生产所需的材料采购、人员费用、水电费

等日常运营费,在后续生产中使用(该项目实际结余资金及利息 5,857.39 万元本期已全部作为流动资金用于项目生产

所需)。

暂存募集资金账户。

根据 2016 年 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16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结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支付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部分现金对价》的议案,

因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邹建军等 18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浙江维尔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浙江维尔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作价为 102,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交易对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方合计支付 71,400 万元,占交易对价的 70%;以现金方式向交易对方合计支付 30,600 万元,占交易对价的 30%。公

司在上述交易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核准后,使用结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支付上述交易的部分现金对价,剩

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全额补足。本期实际使用结余超募资金及利息的支付现金对价的金额 20,592.00 万元及第

一笔保证金 1,360.00 万元,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累计支付 27,100.00 万元。剩余 3,500.00 万元为业绩承诺和补偿

的保证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无。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 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

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

违规使用、存放、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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