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光电 公告编号:2017-047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均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远方光电 股票代码 30030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杰 夏奇芳
办公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 669 号 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 669 号
电话 0571-88990665 0571-88990665
电子信箱 board@everfine.cn board@everfine.cn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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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46,667,893.63 98,222,319.11 151.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8,128,769.98 38,695,929.33 76.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60,460,920.92 37,713,462.86 60.32%
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711,952.50 39,434,428.06 -88.0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 0.16 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4 0.16 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1% 3.53% 0.0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2,118,120,750.59 2,293,253,937.39 -7.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902,532,522.08 1,854,399,195.12 2.60%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0,580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潘建根 境内自然人 27.85% 80,067,960 20,016,990
杭州远方长益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66% 50,767,560 12,691,890 质押 5,200,000
资有限公司
孟欣 境内自然人 5.51% 15,845,040 3,961,260
邹建军 境内自然人 4.41% 12,687,267 0
恒生电子股份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8% 8,841,922 0
限公司
闵芳胜 境内自然人 1.93% 5,539,920 1,384,980
王坚 境内自然人 1.91% 5,495,047 0 质押 1,480,000
夏贤斌 境内自然人 1.47% 4,213,265 0
陆捷 境内自然人 1.09% 3,121,376 0
杭州迈越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2% 2,943,351 0
伙)
潘建根先生与孟欣女士为夫妻关系;潘建根先生、闵芳胜先生、邹建军先生为公司董事;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潘建根先生为远方长益控股股东、执行董事;闵芳胜先生、孟欣女士为远方长益的股东;
说明 邹建军先生为杭州迈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之外,
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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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
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LED 产业链相关业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按照计划正常运营,维尔科技全面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业务发展迅速。公司进一
步收购了慧景科技,慧景科技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从而将公司业务进一步延伸至轨道交通检测领域。
报告期内,智能检测信息系统产品不断完善,客户所在行业稳定发展,公司原有业务稳定成长,且 EMC
电磁兼容测试系统、物体颜色测量设备、检测校准服务等新业务发展迅速。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高端检测设
备的研发,通过参与国际标准之修订工作引领核心检测技术的发展,持续为行业提供智能检测信息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研发、标准制定、专利申请等工作稳步推进,公司整体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专利 260 件,已获得软件著作权 121 项,累计制定已发布的国内外标准 42 项,
为持续的研发和技术发展奠定了基础。
报告期内,生物识别信息系统产品在各应用行业领域继续保持较快发展,业务增长明显。公司在交通
领域、金融领域、身份识别等业务板块齐头并进、发展迅速,老产品不断升级,新产品不断推出,公司整
体运营稳定保持较快速度发展,行业地位和市场优势更加稳固。公司生物识别信息系统产品线不断完善,
传统优势领域交通领域业务保持稳定快速发展,身份识别事业板块保持了较快增长,金融事业板块稳中有
进,其他业务板块布局顺利开展,逐步形成了更为完善的生物识别信息系统系列产品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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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报告期内
实现营业总收入 24,666.79 万元,增长 151.13%;截至报告期末,净资产为 190,782.18 万元,较年初增加
2.61%,其中货币资金超过 4 亿元,公司负债率不到 10%,优良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为公司今后落实发
展战略创造了有利条件。
公司业务领域已经涵盖工业、交通、金融、军工、公共安全等多个领域,随着对慧景科技并购的逐步
完成,公司业务将进一步延伸至轨道交通检测领域,进一步丰富了公司产品所服务的行业,也有利于发挥
各类核心技术产品和各业务板块间的协同效应,推进“大检测、大数据、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的进一步落
实,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力争使公司在“智能检测、人工智能”领域取得核心地位。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新设子公司:杭州远方互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远方慧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互
益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浙江维尔科技有限公司本期除资产负债表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均纳入合并
范围。
董事长:潘建根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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