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泰岳: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7-08-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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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17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我们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1、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规定和要求,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

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报告期内,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不存在资

金占用情形,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报告期内,

公司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控股的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 是否履 是否为关联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担保类型 担保期

露日期 行完毕 方担保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06 月 19 日 20,000 质押 一年 否 否

北京新媒传信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 04 月 24 日 1,000 连带责任保证 两年 否 否

北京神州泰岳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2017 年 04 月 24 日 30,000 连带责任保证 两年 否 否

二、关于公司 2017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7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7 年半年度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罗建北: 刘铁民:

沈 阳: 王雪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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