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17-62 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4 日披露了《关
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47 号),公司董
事长潘先文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张志强先生、副总经理范玉金先生和黎伟先生、财
务总监杨志云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鉴于在前述减持区间内,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将发生达到规定标准的股份送转重
大事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股份减持实施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拟减持 拟减持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潘先文 不超过 1,213,830 0.5620%
张志强 不超过 157,688 0.0730%
范玉金 不超过 76,556 0.0354%
黎伟 不超过 73,806 0.0342%
杨志云 不超过 154,450 0.0715%
二、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17 年 8 月 15 日,范玉金先生、黎伟先生分别以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公
司股份 76,556 股、73,806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披露了《关
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58 号)。截至 2017 年 8
月 15 日,范玉金先生、黎伟先生已实施完毕股份减持计划。
截止本公告日,除范玉金先生、黎伟先生实施并减持完毕外,公司其他拟减持
股东未实施减持。
三、关于股份减持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的关联性说明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
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号),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十二个月内减持公司
股份。2017 年 5 月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发布《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 号)、《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对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提出新的监管规定。根据最新的减持规定,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4 日再次披露《关于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
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
2017 年 7 月 4 日披露的预减持事项是 2017 年 2 月 18 日披露的预减持事项为适
应最新监管政策要求而进行的延续调整,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1,676,330 股,是为
个人自身资金安排需要。公司股东根据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的股份减持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客观上并无联系。
四、其他说明
1、公司未实施减持的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减持,
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公司将督促未实施减持的相关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