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股份: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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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50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47,192,559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9.03 元。截至 2016 年 7 月 29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

资金人民币 1,369,999,987.77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8,867,192.36 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

币 1,341,132,795.41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大华验字[2016]000782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079,382,795.41 元,其中:

公司 2016 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966,132,795.41 元,2017 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13,250,000.00 元。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65,970,950.93 元,

其中本金余额为 261,750,000.00 元,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4,220,950.93 元。

(二)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项目 2017 年 1-6 月份金额(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378,076,974.59

减:募投项目支出(注) 113,250,000.00

减:手续费支出 280.50

加:专户利息收入 1,144,256.84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265,970,950.93

注:2017 年 1-6 月份募投项目支出 113,250,000.00 元,全部用于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永晶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晶投资”)增资,作为收购标的炜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炜丰国际”)完成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应支付的部分股权转让价款(即转让价款的

9.06%)。截至 2017 年 6 月 1 日止,公司已由下属永晶投资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 YongLi

HongKong Holding Limited 支 付 收 购 炜 丰 国 际 100% 股 权 的 第 二 期 转 让 价 款 人 民 币

113,250,000.00 元。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09 年一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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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青浦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由本公司、下属上海永晶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属 YongLi HongKong Holding Limited 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该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原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的募集

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 11,325 万元变更至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将原存放

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 12,438 万元变更

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泾支行。本公司、下属上海永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属

YongLi HongKong Holding Limited 于 2016 年 11 月 9 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述两家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

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

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的,公司应当以

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17 年 6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存储方式

月 30 日止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期(年定

433872237732 124,380,000.00 124,381,038.07

司上海市徐泾支行 期)等方式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 活期(年定

1783844229 113,250,000.00 1,136,167.82

公司上海分行 期)等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活期(年定

31050183380000000474 1,103,502,795.41 140,432,028.99

限公司上海徐泾支行 期)等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活期(年定

31050183380000000502 21,716.05

限公司上海徐泾支行 期)等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活期(年定

FTN31050183360000001095 0

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期)等方式

合 计 — 1,341,132,795.41 265,970,950.93 —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

本报告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形成的金额人民币 1,143,976.34 元。

三、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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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史佩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成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晨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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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4,113.28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32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7,938.2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50 号文件批准,公司于 2016 年 8 月成功向 5 名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47,192,559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

行价人民币 29.0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369,999,987.7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8,867,192.3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41,132,795.41 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16】00078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7,938.28 万元。其中:

1、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9,113.28 万元。

2、支付收购 Plaste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100%股权的首期股权转让价款 87,500 万元,占股权转让总价的 70%;支付 Plaste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完成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应支付的部分股权转让价款 11,325 万元,占股权转让总价的 9.06%。剩余 20.94%的股权转让价款将根据 Plaste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2017 年及 2018 年的业

绩承诺实现情况分期支付给炜丰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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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变 本报告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本报告期 截止报告期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期投入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3) 实现的效 末累计实现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用状态日期

部分变更) 金额 (2) =(2)/(1) 益 的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收购 Plaste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否 125,000 125,000 11,325 98,825 79.06% 2016 年 10 月 11 日 9,845.46 11,397.16 不适用 否

100%股权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否 9,113.28 9,113.28 0 9,113.28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34,113.28 134,113.28 11,325 107,938.28 -- -- 9,845.46 11,397.16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134,113.28 134,113.28 11,325 107,938.28 -- -- 9,845.46 11,397.1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不适用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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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5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1050 号《关于核准上

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以 29.03 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

行股份 47,192,559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69,999,987.77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8,867,192.36 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341,132,795.41 元。本次募

集资金净额中,人民币 1,250,000,000.00 元用于收购炜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剩余

募集资金人民币 91,132,795.41 元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项目具体说明如下:

(1)收购炜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炜丰国际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止的净资产评估后作价人民

币 1,250,000,000.00 元作为转让价款,并约定自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支付转让

价款的 70%,即人民币 875,000,000.00 元;若炜丰国际 2016 年度实际净利润达到业绩承诺,

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 9.06%;若炜丰国际 2017 年度实际净利润达到业绩承诺,公司支付转让

价款的 9.95%;若炜丰国际 2018 年度实际净利润达到业绩承诺,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 10.99%。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341,132,795.41 元,业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16]000782 号验资报告,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如期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人民币 875,000,000.00 元。炜丰国际 201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为港币 18,395.81 万元,已完成了购买资产炜丰国际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 日支付炜丰国际实际净利润达到 2016 年业绩承诺应支付的部分股权转让价款人

民币 113,250,000.00 元。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累计支付转让价款人民币 988,250,000.00

元,占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 79.06%。

(2)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341,132,795.41 元,其中人民币

1,250,000,000.00 元用于收购炜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8 日将剩

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91,132,795.41 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或无法判断是否达到预计效益的说明

募集资金项目中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核算其项目效益;

收购 Plaste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100%股权 2017 年度业绩承诺期尚未结束,故无法

判断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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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实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报告期 是否达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 本报告期实

变更后的项目 拟投入募集 际累计投入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效 到预计 可行性是否发

项目 际投入金额

资金总额(1) 金额(2) (3)=(2)/(1) 态日期 益 效益 生重大变化

合计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2017 年上半年度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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