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华
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文件的要求,作为北京
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聘任
2017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提前审阅和查验,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
态度,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多
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独
立董事同意将公司聘任 2017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浦军
独立董事:童盼
独立董事:马传刚
2017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