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在经对相关
资料文件充分了解且核实后,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进行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 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
资金的情况,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了相关的风险。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履行对子公司的担保程序。除对控股
子公司担保以外无其它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情形。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了相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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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字:
周定华
朱兆斌
袁文雄
签字日期: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