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62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一致行动人协议》
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朱业胜、曾维斌、姜承法于 2012 年 6 月 28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为了进一步明确三人的一致行动关系,2017 年 8 月 25 日,朱业胜等上述三人签
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未经三方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三方均不
得不履行《一致行动人协议》义务:三方同意自本补充协议订立之日起至少 60
个月内不作出该等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履行《一致行动人协议》义务或履行
其义务不符合约定,给三方中的其他、上市公司及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三方中
的其他方作为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依法承担下述一项或者数项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一致行动人协议》义务,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
2.采取补救措施(至少在上市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向三方中的其他
方、上市公司及其投资者赔礼道歉的公告);
3.赔偿给守约方、上市公司及其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其中对守约方作出的赔偿
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