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9 证券简称:金利华电 公告编号:2017-052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6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执
行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现将相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
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
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时间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
日及之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5、变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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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7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14年修订)》、《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变更》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
他收益”项目。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
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报告期中,调增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1,377,825.54元,调减营业外收入本
期发生额1,377,825.54元。
本次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
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
相关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
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
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
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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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意见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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