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9 证券简称:金利华电 公告编号:2017-054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通知。2017 年 8
月 26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忠明先生主持。
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
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
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北京央华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央华时
代”)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对其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央华时代使用不超过 1,500 万元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