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2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8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上午 9 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长杰先生主持,

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公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17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

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

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对公司实际

情况进行逐项自查后,确认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后,仍具备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近期公司股票价格的走势情况,为确保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顺利进行,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定价原

则、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1)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调整前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量)的90%,即不低于11.42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调整后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90%。具

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

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发行数量

调整前的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036.0770 万股(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量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

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4,672 万元(含本数),发行股票

数量不超过 9,531.6511 万股(含本数),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

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 20%。具体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近期公司股票价格的走势情况,为确保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定

价原则及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同时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编制了《公

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并编制了《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修订稿)》。

《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

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根据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就行了修订,并编制了《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

《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详见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设立福建分公

司的议案》;

为开拓福建地区业务,经研究,公司拟设立福建分公司。

《关于设立福建分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9、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

通过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龙泉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