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4 证券简称:博济医药 公告编号:2017-085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济医药”、“公司”)
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为了使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更加符合企业经济业务实质,提高会计信息披露
质量,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政府补
助》进行了修订,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
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
计入营业外收支。”,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会计政策与会计估
计变更》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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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
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前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
适用法处理。同时,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
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
报,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准则进行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无重大影响、
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全
体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
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董事一致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
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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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追溯调整事项。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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