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的《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促进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管理的目的,对公
司工作履行必要监督和提供建设性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
财,特别是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同意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批。
独立董事:卫祥云 、王远明 、何进日 。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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