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马服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2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17-29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第

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详见巨潮资讯

网同期披露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股票的公告》。

根据会议决议,公司将以 5.92 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并注销公司第一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137,640 股。公司将于本

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减资程序。待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

本将由人民币 2,689,591,480 元变更为 2,689,453,840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

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17 年 8 月 29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2 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

9:00-17:30。

2、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 2689 号

联系人:范亚杰

联系电话:021-67288431

联系传真:021-67288432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森马服饰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